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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桌上同饮者的法律责任

日期: 2023-12-20 来源: 网络 作者: 宋正发律师 点击:
酒桌上同饮者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同桌一起喝酒的同饮者在哪些情形下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日常生活中我们的应酬很多,生意宴会,朋友宴请,
  

酒桌上同饮者的法律责任

今日说法同饮者的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同桌一起喝酒的同饮者在哪些情形下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日常生活中我们的应酬很多,生意宴会,朋友宴请,婚宴、同学聚会、职场聚会等场合,这些餐桌上必然会涉及到喝酒助兴的问题。
那么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同饮者在哪些情形下可能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呢?
第一、强迫性劝酒。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责任。但是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野蛮灌酒、言语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纠缠不休等,只要主观上存在强迫的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第二、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酒。如果明知对方不能饮酒,最后因喝酒引发心脏病、高血压,坠河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等导致伤残、死亡的情况发生,劝酒者需要担责;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劝酒诱发疾病的,劝酒者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根据公平责任原则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即劝酒者无论是否知道对方不能喝酒,都应承担责任,只不过前者须承担较大责任。
第三、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未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同饮人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此时如果发生意外,同饮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未劝阻醉酒者驾车,未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情况下,一旦发生损害结果,同饮人就要承担一定责任,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比如寻找了代驾或者通知家人来驾车)而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可以减轻或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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