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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转让后还未办理过户就被法院查封该怎么办呢

日期: 2023-10-16 来源: 网络 作者: 网络 点击:
车辆转让后还未办理过户就被法院查封该怎么办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申请,由法院裁定撤销查封措施法院驳回异议请求,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或申请再审。
  

 

二手车转让后还未办理过户手续就因出卖人债务或其他纠纷被法院查封(包括财产保全查封或者执行查封),买受人该怎么办呢,律师告诉您:可以向采取查封措施的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申请,请求法院裁定撤销查封措施,如果法院裁定驳回买受人(即案外人,异议人)的执行异议请求的,可以在规定的15日时间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法院判决停止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10月26日公布《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安部给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回复的《关于机动车财产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中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1、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可见,车辆应属于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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