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学第十一期高级师资研讨培训班课程
证人证言的运用规则
施鹏鹏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职权主义、当事人主义
同行、同伙
法定法官原则
每一门语言都是打开一个国家的钥匙
检察官与律师的关系是对手而不是敌手
电影《控方证人》
言词证据、实物证据
中国刑事诉讼法八大证据形式
证人证言三角形理论
证言具有不稳定性和多变性
经验性、规范性
证人资格规则
作证特免权规则
意见证据规则
出庭作证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与补正规则
证人宣婚制度: 证人诚实性上的资格
在中世纪,证人的诚实性与证人的身份挂钩, 如认为神父是诚实的,乞丐是不诚实的
当下,以证人宣誓制度来保障证人的诚实性, 未经宣誓, 不具有证人资格。
西方国家: 对圣经宣誓
我国: 签署保证书
近亲属作证特免权:如果作证可能会导致其近亲属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可以拒绝作证。但近亲属共同犯罪的情形除外。
近亲属的范围
例外: 与共同犯罪人的一人或数人有上述关系者,在不涉及亲属关系的其他涉嫌共同犯罪的事项上, 不得拒绝作证。
刑事诉讼法第88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 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 子女除外。 " 本条是近亲属作证特免权吗?
思考:近亲属作证特免权保护了什么利益?
律师作证特免权: 在诉讼活动中, 即使律师具有证人的能力, 仍然能够就其因提供法律服务而从委托人处知悉的委托人秘密信息拒绝作证。
律师法第38条规定: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各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 "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 有权予以保密。但是, 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 淮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 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思考:两条规则有何区别? 哪一条更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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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的运用规则施鹏鹏教授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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