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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的中国社会需要处以严刑厉法吗?

乱世重典,一般来说乱世才采取严刑厉法,当今的中国社会盛世太平,GDP令人羡慕,但是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确实严刑厉法,动不动就是行政拘留,还是顶格拘留,让人不可思议,给人的感觉就是滥用法律。 


海口市民黄某因冒用他父亲的身份证上网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成为海南冒用他人身份证上网吧被拘第一人。冒用父亲的身份证上网,这是有多大的社会危害性,非得顶格行政处罚,罚款难道不行吗?对于拘留所和看守所,还有监狱的教育功能,我不想多说,这个大家应该都懂的,反正出现刑事案件,公安首先就查刑满释放人员。


9月19日,呼市一女子用捡到的一张身份证登记入住宾馆,没想到捡来的身份证主人竟是网上逃犯,目前该女子也因冒用身份证已被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责任编辑:宋正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