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间借贷注意事项
【桂林律师网-桂林律师事务所-欢迎您】广西中志【桂林律师网-桂林律师事务所-欢迎您】律师事务所 谢海洲【桂林律师网-桂林律师事务所-欢迎您】律师 15295889865
民间借贷究竟应注意什么?根据谢海洲律师自己办案经验介绍一些民间借贷方面的【桂林律师网-桂林律师事务所-欢迎您】法律知识:
一.最好签订书面合同
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并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借据或是合同,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那么,可以确认借贷关系存在。
二.有关利息的约定要合法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桂林律师网-桂林律师事务所-欢迎您】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3.在有利息借贷中利率可适用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桂林律师网-桂林律师事务所-欢迎您】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三.要特别注意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由于大部分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很多人并没有对它给予应有的重视,一些老赖之徒正好钻了这个空子采取赖账、久拖、回避的方式以逃避债务。在此提醒大家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是法律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你必须向借贷人主张债权,两年后【桂林律师网-桂林律师事务所-欢迎您】法院对你的债权不予保护,如果没有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四.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灵活性
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类。“诉讼”它特指法定的简易程序由即督促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对于事实比较清楚,数额不大,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直接要求债务人还债务。而在规定的时间内债务人如无异议的,那么,支付令则发生法律效力。如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那么,法院对债务人采取强制执行。
五.民间借贷的谢海洲律师提醒事项;
一.不要轻易将钱借给不熟悉的人,从法院受理案件看借贷双方不熟悉的还款成功率要远低于熟人之间的民间借贷,不少陌生人借钱后一走了之,还款日期到来人却找不到了。
二.借款人还款时应有收据或者还款后将借条当面销毁,以免以后惹来不必的麻烦,另外借钱还款最好能有中间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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